济宁市政协副秘书长、机关党组成员、一级调研员刘春光接受顺次审查和监察探望
据济宁市纪委监委音书:济宁市政协副秘书长、机关党组成员、一级调研员刘春光涉嫌严重非法犯罪,主动投案,现在正接受济宁市纪委监委顺次审查和监察探望。

济南市港口和物流办公室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平阴县原县委副通告、县长潘建军严重非法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据济南市纪委监委音书:日前,经济南市委批准,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市港口和物流办公室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平阴县原县委副通告、县长潘建军严重非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探望。
经查,潘建军丧失理念念信念,背弃初心职业,弃守政事包袱,落实党中央决议部署打扣头、搞变通,对党不赤忱不本分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法子精神,违规接受礼品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刚正扩没收务的宴请;造反组织原则,闪避不报个东说念主关系事项;正大底线失守,既念念当官又念念发家,违规做商业办企业;侵害群众利益,违规向私营企业主分管用度;违背职业顺次,违规侵略和投入成就工程技俩承发包行径;以权术私、大搞权钱交往,应用职务便利为他东说念主在工程技俩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渔利,并作恶接受多量财物。
潘建军严重违背党的政事顺次、组织顺次、正大顺次、群众顺次、职业顺次、生存顺次,组成严重职务犯罪并涉嫌纳贿作恶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不时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罚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顺次责罚条例》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公职东说念主员政务责罚法》等关系法子,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赓续并报济南市委批准,决定赐与潘建军开除党籍责罚;由济南市监委赐与其开除公职责罚;间隔其中共济南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履历;收缴其非法犯罪所得;将其涉嫌作恶问题移送稽察机关照章审查告状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(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)


